医生自由执业再迎利好
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消息,天津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职称“以聘代评”。
接下来,天津的中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并交由具备条件的专业协会、行业组织和科技团体承接社会化评审。
也就是说,未来天津市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审将不再由卫生行政部门说了算,而是交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医生苦等的职称评审松绑终于来了!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下放社会机构评审
有消息称,早在2014年,浙江省就提出要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下放高评委评审权限,逐步下放高校、省级大型医院、省属科研院所职称评审权。但并未提及,将评审权限交由社会机构。
2015年11月24日,卫计委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规定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论文、科研要求也不做硬性规定,只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这被公认为是“基层”职称晋升政策的解禁。
天津市的进展反而更快速,天津市人社部门要求将“中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而且“允许具备条件的专业协会、行业组织和科技团体承接社会化评审。”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职称“以聘代评”。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自主评价,中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高级职称全市统一组织评审。
行业人士分析认为:这样一来,原先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力,都将下放给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平台。
评价标准不再“一刀切”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人力研究室主任张光鹏表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于长期以来各方关注的职称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对反映突出的职称评价标准,不再“论文至上”,而是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突出岗位属性和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人力研究室陈红艺表示,“论文至上”反映出的本质问题是职称评审标准的“一刀切”。如果标准不完善,论文滥竽充数甚至造假的问题不可避免。《意见》明确分类评价,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干什么,评什么”,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重要调整,对基层人员有重要倾斜,英语和论文的要求都明显放宽。
陈红艺同时提出,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也要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如教学医院都是医教研一体,高水平三级医院也需要有科研支撑,这类医院肯定不能完全取消论文要求。
推动医生自由执业
现阶段,医生在科研、教学、学术职称评定上都由医院说了算,拥有国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公立医院医生,是“单位人”而非“社会人”,公开要求多点执业权利,相当于用身份保障换执业自由,多数人不敢“冒险”。
而“职称评审下放社会机构,有利于推动医生自由执业。”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认为,允许具备条件的专业协会、行业组织和科技团体承接社会化评审,为医生自由执业打开了一个缺口。原本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力被下放到社会,有利于推动医生向“社会人”身份的转变。徐毓才表示,“职称评审改革是必须的,改革的方向也是正确的,希望有更多如此‘接地气’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