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骨卫士学科规划建设——2023年第四期专家培训会在线举办,骨卫士医疗集团合作专家、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李占军教授分享了《骨折术后康复概述》,来自骨卫士控股及合作医院医护人员以及全国骨科同仁参与会议,共同讨论。
李占军教授以临床常见的骨折类型、骨折愈合的过程等康复评价因素入手,对骨折治疗的复位、固定、功能训练进行详细介绍,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对骨折术后康复临床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康复治疗目标
李占军教授介绍,骨折术后康复的主要目标是恢复肢体功能,上肢功能的恢复需要从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手指关节等细微处一招一式地训练,以实现手功能的恢复;下肢功能康复主要是实现关节稳定,髋、膝、踝关节具备一定的活动范围和强有力的肌肉,实现负重和行走的目标。
李占军教授认为,骨折术后如无禁忌症,要尽早开展功能锻炼,其作用一是促进血液循环,加速骨折愈合;二是增强骨质代谢,提高骨质修复能力;三是预防或减轻关节粘连和关节僵硬;四是辅助骨折整复;五是预防和减少肌肉萎缩。
康复治疗评定
李占军教授强调“无评定不康复”。在对患者进行骨折康复治疗前一定要对患者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包括骨折对位线、骨痂形成情况、骨折愈合情况、有无并发症等评定,ROM、肌力、肢体长度及周径、疼痛、感觉功能等康复评定,避免操作不当或意外影响骨折愈合。
康复治疗原则
李占军教授认为,骨折术后康复应坚持尽早康复原则。在不影响骨折固定的前提下,在骨折复位、固定阶段即应开始进行早期康复。同时,康复治疗师一定要向主管大夫、主刀大夫了解患者的治疗方案,避免在康复治疗过程中由于方法或力度不当造成二次伤害。
其次,在给患者制定治疗方案时,坚持局部与整体兼顾的原则。
第三,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患者情况,结合康复治疗规律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康复情况随时调整。
第四,要坚持医患密切合作原则,医生了解患者情况,患者信任并配合医生,才能实现较好的康复治疗效果。
康复治疗程序
李占军教授介绍,在早期(术后3周内)主要进行止痛消肿,减缓肌肉萎缩,原则是不能干扰骨折的固定,更不能做不利于骨折愈合的活动,尤其不能做下肢的内外旋运动。
在中期(术后3-6周,软骨结痂期),要增加关节活动度训练,开展肌力训练,原则上可进行关节活动,指导患者在床上患肢不负重活动,被动关节运动,再逐渐过渡到关节主动功能锻炼。
在后期(术后6-12周,硬骨结痂期),主要增加关节活动度,视骨折愈合情况增强肌力训练。在此期间继续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训练,使患肢功能恢复正常活动范围。术后12周以后进入塑形期,要增加关节活动度至正常范围,增强肌力训练,此期,伤肢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撑力,但大多存在邻近关节的关节活动度下降、肌肉萎缩等功能障碍,此期康复的目的是恢复受累关节活动度、增强肌肉力量,使肢体功能恢复。
上肢要开展关节活动协调性训练和手部灵巧性训练;下肢要开展本体感觉功能训练、肌肉协调功能、平衡训练和步态训练。
康复治疗整体观与连续性
李占军教授指出,骨折康复治疗需要建立整体观,不仅要关注患者肢体的康复,还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变化,针对患者的思想状态,积极引导,使其对康复充满信心并激发其克服困难的决心,积极配合,加强功能锻炼。同时,针对患者回归家庭、进行外院康复制定指导方案,保持康复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实现预期康复目标。
本次专家培训会,李占军教授从骨折类型、愈合过程入手,围绕骨折术后康复进程,介绍了康复治疗的原则、目标和不同阶段康复治疗要点。未来,骨卫士将贴合骨科慢病诊疗临床需求,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和业务指导活动,不断提升骨科慢病诊疗水平,服务广大骨病患者。